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公告:108學年度"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

獎學金名稱: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

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僑生(不含一年級及研究生僑生)
2.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3.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4. 1228(星期六)可以親自至台北領獎者
金   額:新台幣10,000

日期:108101(星期二)

程序:
1.填寫「華僑協會總會108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需請系主任簽名
2.繳交107學年度成績單、護照影本、學生證影本
3.自傳(至少1000字)

詳細辦法請參考「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核發辦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