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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108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1. 大學部2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

2. 107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以上

金   額:每名新台幣5000

日期:108101(星期二)

程序:1.填寫「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2.107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將以上文件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姊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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