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09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109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
獎學金名稱: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 請 資格:
- 限在學僑生申請(研究生含碩士及博士),凡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一年級生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畢業以僑先部畢業成績申請, 且成績單上仍需分別列明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
- 各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均需達甲等或80分以上。
- 未領取本會108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 若申請者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弟,請附證明。
金 額:每名新台幣五千元或以上
截 止 日期:因延後開學,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截止日期為109年3月16日
申請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申 請 程序:
- 線上填寫「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
- 繳交前一學年度(107全期)成績單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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