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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鼓勵教師開設短期出國研修課程」申請公告(4/11~4/29)

說明

由教師規劃於國外學校進行之短期出國研修課程,以增加學生出國研修學習管道。短期出國研修課程係指赴國外大學進行以學術性質為主之教學及見習活動,活動需以外語進行為主。

課程時間

此次申請適用預計於111年6月~111年12月出國之課程。

申請方式

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1年4月11日(一)~111年4月29日(五),備齊下列申請文件(如附件1)後擲送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事務組彙辦。

(一)申請表
(二)課程計畫書(包含每日行程規劃、活動內容、國外大學簡介、參訪機構簡介及課程開課記錄);
如為新增課程,請附上各級課程委員會之會議紀錄;如為已開設課程,請附上課程通過之相關紀錄。
(三)預算表

補助項目

本校授課教師差旅費、行政費用(場地、車租、參訪)、國外授課教師鐘點費;學生部分機票費、簽證費、保險費。實際補助金額視當年度預算審議。

其他說明

經費編列相關標準請詳附件2~3,本案相關辦法及施行細則請詳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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