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一般地區(日本、大陸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甄選」最終錄取名單

「2015-2016 一般地區(大陸、日本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經棄選與遞補後最終甄選錄取名單如附件

部分未額滿志願為選填者語言成績或其他相關規定不符(GPA未達標準等)而不予分配,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繳交文件

1.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公告學校不同者,若決定參加交換請再繳交一次「錄取同意書」。

錄取學校無變動者則無須繳交

2. 決定棄權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

錄取同意書」與「棄權聲明書」繳交期限為1月28日(五) 下午五點前

3. 所有錄取者確定要參加交換請於1月30日(五)下午五點前繳交家長同意書

(如錄取學校未變動且已繳交「家長同意書」及「錄取同意書」者,不需再次繳交。)

逾期未繳交「家長同意書」或「錄取同意書」者視同棄權,請注意並依期限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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