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學者
國立中山大學歡迎訪問學者來校進行短期交流,請依照以下身份別進行相關申請程序。
訪問學者與本校具聘僱關係
受邀學者與本校雙方具聘僱關係:依就業服務法,無論訪台時間長短,需取得「教育部」核准函,並於辦理簽證時提出。
訪問學者與本校不具聘僱關係
受邀學者與本校雙方不具聘僱關係,並來訪六個月以內:受邀學者於辦理簽證時需檢附本校邀請函,敘明雙方無聘僱關係、並註明交流期間。
請依照後續流程完成辦理。
步驟一: |
訪問學者需由本校教師同意接待後,始得申請。 相關研究背景可於國立中山大學 |
步驟二: |
完成以下表格並提供至國際事務處辦理: |
步驟三: |
國際事務處於完整收件後提出本校邀請信申請,預計5個工作天內完成,本校邀請信將一併以 e-mail 提供給校內教師與申請學者。 |
教師專區
日期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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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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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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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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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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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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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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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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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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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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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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