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青發署有關以色列國際志工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5年2月4日臺教青署學字第1050000569號函辦理。

二、駐以色列代表處鼓勵本國青年踴躍申請赴以色列從事志工服務,如有意申請,請依以色列之規定辦理,相關表單資料如附件。

三、赴以色列從事志工服務之青年,可於抵達後與駐以色列代表處聯繫(mofa@teco.org.il)。

四、如符合青年發展署之補助計畫,可申請經費補助。相關計畫預計於2月下旬公告於青年發展署官網、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及服務學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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