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 大陸地區出國交換學生甄選最終錄取名單

「2016-2017 大陸地區出國交換學生甄選」經棄選與遞補後最終甄選錄取名單如附件。

部分未額滿志願為選填同學成績未達審查之最終錄取標準或其他相關規定不符而不予分配,其他注意事項如下:

繳交文件

1.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不同者,如決定參加交換計畫請再繳交一次「錄取同意書」;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相同且已繳交者,則不需再次繳交。

2. 決定棄權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

錄取同意書」與「棄權聲明書」繳交期限為 5月6日(五)中午12點前

3. 所有錄取者確定要參加交換請於 5月23日(一)中午12點前 繳交「家長同意書切結書」。

(此為「家長切結」確認知道學生要出國交換乙事,所有確定參加者皆需繳交。)

逾期未繳交「家長同意書」或「錄取同意書」者視同棄權,請注意並依期限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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