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 一般地區(日本、大陸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甄選最終錄取名單
2017-2018 一般地區(日本、大陸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經棄選與遞補後最終錄取名單如下:
部分未額滿志願,為申請者成績未達審查之最終錄取標準,或其他相關規定不符而不予分配。其餘注意事項如下:
繳交文件 (未獲錄取者無需繳交任何文件):
1.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不同者,如決定參加交換計畫請再繳交一次「錄取同意書」(直接點選可下載);
若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相同且已繳交者,則不需再次繳交。
2. 如決定棄權不繼續參加本次出國交換學生甄選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直接點選可下載)。
「錄取同意書」與「棄權聲明書」繳交期限為2017年1月18日(三)中午12時00分止。
3. 所有獲錄取者如確定要參加2017-2018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計畫,請於2017年3月3日(五)中午12時00分前繳交「家長同意切結書」(直接點選可下載)。
* 所有文件繳交地點:行政大樓2樓國際處2004室(王小姐收)
注意事項:
1. 逾期未繳交「家長同意切結書」或「錄取同意書」者,視同棄權且不再另行提醒,請務必注意並依期限繳交!
2. 於本處規定期限外棄權者,往後不得再次申請本處辦理之任一地區交換計畫甄選。
請對自身簽署的文件負責!
簽署前務必詳閱「錄取同意書」或「棄權聲明書」中各規範事項,以免違規。
在國際處為各位提名與寄送申請件前,請勿自行聯繫姊妹校,以免影響兩校的行政流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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