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 一般地區(日本、中國大陸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甄選最終錄取名單

2018-2019 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經放棄與遞補後最終錄取名單如下

錄取名單校級交換校管院交換校

部分未額滿志願為,為申請者成績未達審查之最終錄取標準,或其他相關規定不符而不予分配。

獲錄取者繳交文件(未獲錄取者不須繳交任何文件)

錄取同意書(點此下載)

-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不同者,如決定參加交換計畫請再繳交一次錄取同意書

-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相同且已繳交紙本者,則不需再次繳交

- 如因寒假已離校者,可先以拍照或掃描的方式回傳錄取同意書」,並於2月27日(星期二) 中午12點前補交紙本文件。

*** 文件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志願或擅自更改分發結果,否則視同棄權。

棄權聲明書(點此下載)

- 如決定棄權不繼續參加本次出國交換學生甄選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文件繳交後視同放棄參加本次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計畫。

- 棄權聲明書」請務必繳交紙本文件於此階段內繳交者,爾後得繼續申請出國交換學生計畫。

- 如因寒假已離校者,請郵寄紙本至8042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際事務處(行2004室) 王小姐收」,謝謝!

繳交期限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前(拍照/掃描檔/郵寄回傳期限亦同)

繳交地點:行政大樓2樓2004室(國際事務處 學生交換事務組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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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同意切結書(點此下載)

- 決定繼續參加2018-2019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計畫者,請於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前繳交家長同意切結書,繳交地點同上。

注意事項:

1. 逾期未繳交錄取同意書」或「家長同意切結書」者視同棄權且不再另行提醒請務必注意繳交期限。

2. 於本處規定期限外棄權者,往後不得再次申請本處辦理之任一地區交換計畫甄選。

3. 簽署上述文件前,請務必詳閱文件中各規範事項,以免違規噢!

4. 簽署在本處位各位提名及寄送申請件前,請暫勿自行與姊妹校聯繫,以免影響兩校行政流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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