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 一般地區(日本、中國大陸地區除外)出國交換學生甄選最終錄取名單
2018-2019 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經放棄與遞補後最終錄取名單如下
部分未額滿志願為,為申請者成績未達審查之最終錄取標準,或其他相關規定不符而不予分配。
【獲錄取者繳交文件】(未獲錄取者不須繳交任何文件)
◆「錄取同意書」(點此下載):
-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不同者,如決定參加交換計畫請再繳交一次「錄取同意書」。
- 最終錄取學校與初選錄取學校相同且已繳交紙本者,則不需再次繳交。
- 如因寒假已離校者,可先以拍照或掃描的方式回傳「錄取同意書」,並於2月27日(星期二) 中午12點前補交紙本文件。
*** 文件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志願或擅自更改分發結果,否則視同棄權。
◆「棄權聲明書」(點此下載):
- 如決定棄權不繼續參加本次出國交換學生甄選者,請繳交「棄權聲明書」,文件繳交後視同放棄參加本次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計畫。
- 「棄權聲明書」請務必繳交紙本文件。於此階段內繳交者,爾後得繼續申請出國交換學生計畫。
- 如因寒假已離校者,請郵寄紙本至「80424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際事務處(行2004室) 王小姐收」,謝謝!
【繳交期限】:2018年2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前(拍照/掃描檔/郵寄回傳期限亦同)
【繳交地點】:行政大樓2樓2004室(國際事務處 學生交換事務組 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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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同意切結書」(點此下載):
- 決定繼續參加2018-2019一般地區出國交換學生計畫者,請於2018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5時00分前繳交「家長同意切結書」,繳交地點同上。
注意事項:
1. 逾期未繳交「錄取同意書」或「家長同意切結書」者視同棄權且不再另行提醒,請務必注意繳交期限。
2. 於本處規定期限外棄權者,往後不得再次申請本處辦理之任一地區交換計畫甄選。
3. 簽署上述文件前,請務必詳閱文件中各規範事項,以免違規噢!
4. 簽署在本處位各位提名及寄送申請件前,請暫勿自行與姊妹校聯繫,以免影響兩校行政流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