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我國與加拿大簽訂之「青年度假打工計畫」相關事項
一、104年度加拿大提供我國名額為1,000人。
二、申請者之基本條件為:
(1)年齡18至35歲之我國國民。
(2)申請類別包括「度假打工」、「專業青年」及「建教合作」等3類。
三、「專業青年」、「建教合作」係特別為我國大專院校以上學生所設計,提供學生前往加國完成畢修學分之職前訓練或工作實習,並取得工作經驗,簽證最長12個月。
四、相關計畫規定請參考外交部打工專區。(http://www.boca.gov.tw/content?mp=1&CuItem=2707)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