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中山研修獎助/教育部「學海飛颺」申請公告(3/4截止)
|申請期間:105年2月24日(三)9:00 至 3月4日(五)17:00截止。
|申請資格:符合本校出國研修獎助辦法之學士、碩士生。
|出國方式:修讀雙聯學位、短期研修、交換、專業實習。
|出國期限:最遲應於106年2月28日前啟程出國。
|審查方式:由國際事務處彙整後提校內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
詳細申請方式及所需文件請詳校內申請簡章(下載)
其他說明:
1.申請資格之學業成績要求:申請者之104學年度第1學期在校學業成績為全班前40%以內為優先,申請者其他綜合表現亦納入考量。
2.成績排名統一由教務處提供,正式成績單上不需另外註明。
3.獲獎生於出國研修期間如不需支付國外學雜費,學士生須支付本校全額大學部學雜費;碩士生須支付本校研究所全額學雜費基數,另須支付抵免本校學分數之學分費;獲獎生於出國研修期間如須支付國外學雜費,學士生須支付本校大學部學雜費四分之一;碩士生須支付本校研究所學雜費基數四分之一,毋須另支付本校之學分費。
相關表格:
系所同意函(下載)
證件影本(下載)
個人傑出表現資料表(下載)
參考資料: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下載)
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施行細則(下載)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下載)
所有檔案一次下載(.zi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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