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第一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短期留學生)奨學金 (10/27截止收件)
2018年度第一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奨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一般類別・日本研究類別〉
- 請詳讀簡章確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點此下載)
- 確認需繳交文件 (點此前往)
申請者請備齊文件並於10月27日(五)中午12:00前交至國際處2004室 (王小姐 收),逾期逾時不受理。
- 成績評價係數計算方式 (點此下載)
- FAQ (按此下載)
繳交文件:
一、2018年度第一期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申請書1份 (請用黑筆撰寫,表格請點此下載)
基本資料部份可用中文繕寫,1~6項欄位請用日文或英文書寫。內容應詳實字跡工整。
二、在學大學(研究所)所發行之最近3個月內個人成績證明1份(至教務處申請)
- 大學部學生:需提出目前就讀學校一年級到目前為止,各學年成績證明。
- 碩士班學生:需繳交(1)大學時期歷年成績單,和(2)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博士班學生:需繳交(1)大學時期歷年成績單、(2)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和(3)博士班歷年成績單。
三、2018年度第一期日本交流協會短期交換留學生獎學金個人推薦書 (點此下載)
可使用中文、日文或英文書寫。但以中文書寫時需另附日文或英文翻譯。
四、護照影本1份:需含(1)個人資料頁,及(2)蓋有台灣&日本出入境章的頁面
(註:未申請過護照者,需附未申請過護照之申明書)。
五、日方交換校或交換系所之入學許可書影本1份。尚未收到入學許可書者請於2018年2月9日前補件。
六、回郵明信片1張:寄發申請編號用。請使用貼有2.5元郵資標準明信片(使用信封者不受理)。申請人姓名住址請務必先行填妥。若未附上明信片者(或規格不符者),不予寄發「申請編號」通知。
七、上述一~五項目之文件需繳交正本、影本各1份。
以上資料請將正本、影本分開。
文件繳交時需依上述順序整理,左上角以黑色長尾夾固定(勿使用釘書針)。
八、日本研究相關資料 (申請日本研究領域者提出)
✽ 碩士班學生:有關日本研究之研究計畫書(用英文或日文書寫)正本 2份
✽ 博士班學生:有關日本研究之已完成研究成果(例如:碩士論文等)正本 2份
申請者請備齊文件並於10月27日(五)中午12:00前交至國際處2004室 (王小姐 收),逾期逾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