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校內報名2020/1/16截止)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如附件)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 109年10月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或教師亦可提出申請。
- 在該期間可以出國進修(推薦前,請先確認及評估申請者赴捷之可行性,包括個人、家庭及役齡男性兵役問題等因素)。
- 經就讀學校向本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補助項目:
免學費、受獎期間每月生活費9,000~9,500克朗;
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註明於申請表上);研修期間之健康保險費須自行負擔
申請文件:(一式四份,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國際處檢核後會正式裝訂寄出)
(一)報名表(附件2-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二)捷克語或英語語文成績證明(繳交報名資料時攜帶正本查驗)
(三)學業成績(請至教務處列印至107-2歷年成績單)
(四)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書
(五)英語或捷語撰寫讀書計畫、自傳各乙篇 (不限字數)
(六)擬進修或研究機構之邀請函(邀請函亦可於獲教育部錄取後繳交)
本校申請方式:
請於2020年1月16日(四)前至國際事務處(行2004室)繳交申請文件,國際處將進行初審,擇優推薦3名至教育部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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