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校內申請至9/16截止)
外交部為培植國際法專業人才,鼓勵優秀青年致力國際法以協助推動外交實務工作,首度設置109年「外交部國際法研究獎學金」,供國內各大學院校在學學生申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09月16日止
二、獎助名額:計3名,每名頒予新臺幣8萬元整。(外交部得視該年度預算額度調整)
三、繳件地點:國際事務處 (行政大樓2004室)張小姐
四、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設有戶籍者。
(二)全時進修生,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進修者。
(三)修業成績:
1. 曾修習國際法院成案、國際組織、國際環境法、國際人權法、國際經貿法、國際網路安全法律、國際法專題研究、超國界法律問題研究任三學科,平均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
2. 前目所列各學科可由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際經貿、區域研究擇一學科替代。
3. 第一目學科填報國際公法達八十分以上者,其曾修讀之國際海洋法,可納入第二目之學科之一採計。
4. 國際公法或國際海洋法成績須達80以上。
(四 108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五)加分項目(未有符合下列項目者,仍得提出師請)
1. 第三款之課程以全外語授課者,每門加計一分。
2. 曾參加英語國際法相關模擬法庭辯論賽或模擬國際組織會議,總分加計兩分。
五、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
(一)國際法研究獎學金申請書(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審查結果欄位由國際處填寫);
(二108學年度之歷年成績單正本(至教務處申請108-1&108-2學期各別班排名);
(三)中文版在學證明(至教務處申請);或者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加蓋註冊章)
(四)自傳(內容含自我規劃及志向說明);
(五)五千字專題報告(須為每年指定之國際公法題目範圍,詳見附件申請表格);
(六)教授推薦函2份;
(七)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六、審查流程:國際處初審合格後,將名單送外交部複審,暫定於2020年12月初舉辦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