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 109年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試 (報名至6/29截止)

壹、設置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贊助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新伊拉斯莫斯計畫」 (Erasmus+ Programme),鼓勵我國優秀學生積極參與該計畫碩士課程,培養 國際視野、提昇國家競爭力,與「新伊拉斯莫斯計畫」協調處合作設置「教 育部歐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貳、獎助金額及年限:1 萬 2,000 歐元,1 年。

叁、獎助名額:8 至 10 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肆、申請對象: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0-2021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 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s Scholarships)備取生資格者。

伍、甄試資格:符合下列所有資格者,始得參加面試:

一、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0-2021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 備取生資格者;或截至本獎學金甄試申請報名截止日(109 年 6 月 29 日),尚未取得 2020-2021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通知,但能提出已 申請且所申請課程項目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者;並附暫准面試切結書者。倘日後 經駐歐盟兼駐比利時教育組查證未列入備取名單,則面試成績無效,自動喪失錄取 資格。

三、 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校院系所畢業或應屆畢業,或在國外政府權責機關認 可之大學校院系所畢業者。

四、 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五、 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 4 年以上者。如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 提供之 2 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獎補助金。已取得非政府預算之 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註明。

六、 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 2020-2021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之 我國學生正取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更多關於報名方式、程序、應繳文件、甄選標準、獎學金核發及相關注意事項,詳情請見附件甄試簡章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