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 (校內110/5/31報名截止)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在校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在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行評估自身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
- 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本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補助項目
- 免學費
- 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6個月)
- 受獎期間每月生活費30萬元韓元,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見附件4
申請文件(1式4份,各頁面底端中央位置加註頁碼,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不要用釘書針)固定,國際處檢核後會正式裝訂寄出)
- 報名表(附件2-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 韓國大學學校互惠語言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大學各學年成績單影本(至教務處列印至109-1歷年成績單)
-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證明或說明
- 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乙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本校申請方式
請於2021年5月31日(一)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行政大樓2樓2004室),國際處將進行初審,擇優推薦1名至教育部複審。
教育部甄選時程
- 教育部複審110年7月上旬
- 甄選結果110年7月中旬
- 出國及受獎期間:111年3月至同年8月(6個月)
其他注意事項
- 通過教育部甄選獲選送者,僅具獎學金候選人資格,應於入學前取得分發學校入學許可及韓國入境簽證,始取得正式受獎資格。
- 目前入境韓國須配合韓國政府政策持有出發前72小時之PCR(新冠肺炎核酸檢測)證明,並於入境後進行採檢及隔離,衍生費用需視隔離居所(學校或政府檢疫所)而定,另韓國政府防疫政策可因疫情發展有所變動,申請時請先審慎衡酌上述情形及費用支出可能性。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