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13學年度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 在學二年級以上僑生/港澳生,延畢含研究所碩博士;大學部一年級、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除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僑生得以申請。
(二) 未領取僑委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二、申請方式:
於113年2月27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上傳相關證件資料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LdYHhPU1RV5Ws2ZN6) 。
三、應繳資料:
(一) 申請表1份,匯出申請表,紙本請簽名後繳交至僑外組僑生承辦人慧清學姊;
(二) 111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1份,紙本,需到教務處註冊組列印,並加註 "班排"
(三) 居留證正反面、學生證正反面、郵局存摺封面(需上傳至Google表單);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或清寒證明。(若有請上傳,無則免)
詳情請參閱「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及「學生報名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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