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1. 大學部2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

                   2. 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3. 本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日期:1101015(星期五)

申 請 程序:

1.填寫「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2.前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將以上文件送交僑外組葉慧清學姊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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