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110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獎學金名稱: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1. 大學部2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
2. 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3. 本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金 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截 止 日期: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申 請 程序:
1.填寫「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2.前一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將以上文件送交僑外組葉慧清學姊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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