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訊
❶申請所需文件
- 若為應屆畢業生須繳交就讀學校開立之中文或英文在學證明。
- 持中華民國(臺灣)學歷者,應繳交中文畢業證書。
- 申請博士班者,需加繳大學歷年成績單。
(開立證明時間需為申請期間三個月內)
- 金額須達美金 4,000 元或臺幣 12 萬元以上。
- 全額獎學金得主可以獎學金證明書代替(不接受獎學金申請表)。
- 若財力證明非申請者本人所有,須附上資助者親筆聲明書,敘明與申請者之關係並保證負擔申請者在臺留學所有費用。
4. 國籍證明文件影本: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出生證明
- 依國籍法第二條規定,如為華裔外國學生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八年以上。
❷系所要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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