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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112學年度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 限在學二年級以上僑生/港澳生申請,含研究所碩博士;凡大學部一年級、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除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僑生得以申請。

(二) 未領取僑委會「111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二、申請方式:

112年4月7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上傳相關證件資料至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jkT2phpm9igTzHiU7

 

三、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1份,匯出申請表,紙本請簽名後繳交至僑外組僑生承辦人慧清學姊;

(二)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1份,紙本,需到教務處註冊組列印,並加註 "班排";

(三) 居留證、學生證正反面、郵局存摺封面(需上傳至Google表單);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或清寒證明。(若有請上傳,無則免)

詳情請參閱“僑務委員會112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及學生報名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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