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點制
113年(2024)評點制内容摘要
壹:113年評點制項目
✅的項目為大部分僑生符合的項目,畢業生可多加關注
評點項目 |
內容及等級 |
點數 |
1.學歷✅ |
博士學位 |
30 |
碩士學位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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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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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聘僱薪資✅ |
新臺幣47971元以上 |
40 |
新臺幣40000元 - 47970元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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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35000元 - 39999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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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幣31520元 - 34999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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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經驗或實習經驗 |
二年以上工作經驗 |
20 |
一年以上未達二年工作經驗或在臺就學期間曾有一年以上實習經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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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擔任職務資格 |
具有企業所需該職務特殊專長能力者 |
20 |
5.華語能力✅ |
「流利」等級以上 |
30 |
「高階」等級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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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等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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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他國語言能力 |
具有華語以外二項以上他國語文能力✅ |
20 |
具有華語以外一項他國語文能力或具有於他國連續居留六年以上之成長經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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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合政府政策 |
配合政府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企業受僱者 |
20 |
就讀配合國家政策所開設專班或經由G2G管道入學之畢業僑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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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異者 |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三十者 |
20 |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學校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五十且GPA達三分者 |
5 |
合格分數 |
70 |
貳:評點制各項目詳細則
1. 學歷
相關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
註:影本請至教務處注冊組加蓋「與正本相符」章
2. 聘雇薪資
相關證明文件:勞動契約書影本(應載明每月平均聘僱薪資(以新臺幣計)、雇傭雙方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及聘僱期間等)
註:平均月薪 =(年薪 + 獎金 + 其他相關福利)/12,非每月實得薪資
3. 工作經歷
僑外生國內外專職工作之經驗證明影本
4. 擔任職務資格
若是得到公司聘雇,即具職務特殊專長能力
相關證明文件:
①曾參與擔任該職務所需之專業訓練之證明
②大學期間修習相關課程(附歷年成績單)
③技能檢定(相關證照)
④創作著作比賽得獎專利(相關獎狀等證明)
⑤其他可證明具相關技能之文件
5. 華語能力:下列證明文件擇一
1. 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影本 |
2. 在臺就學期間修習國文(中文)課程之成績證明 |
流利:80以上 (本校成績 A- 以上) 高階:70-79分(本校成績 B- 以上) 進階:60-69分(本校成績 C- 以上)
***教務處列印正本歷年成績單即可 |
3.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 |
流利: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960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1920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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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他國語言能力
***本項目至多20分
第一外語 |
僑居地護照影本 |
第二外語 |
一、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如:托福(TOEFL)、多益(TOEIC)、雅思(IELTS)、全民英檢(GEPT) 註:其它語言能力檢測以勞動部是否接受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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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獎學金或在校成績優異
相關證明文件:
① 獎學金:政府機關、學校之核定公文或公告之獲獎名單等證明文件影本
***因此請大家妥善保管各種獲得獎學金的相關文件
② 在校成績優異:教務處列印正本歷年成績單
註:獲得獎學金或在校成績優異,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取得點數
注意事項:
若是以上任何文件非中文版,需要進行翻譯(英文也需要翻譯)
更多詳情,請參閲勞動部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