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公告: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
申 請 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僑生(不含一年級及研究生僑生)
2. 110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3.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4. 今年12月17日(星期六)可以親自至台北領獎者
金額:
僑生獎學金 - 新台幣10,000元
僑生助學金 – 新臺幣 5,000元
截 止 日期: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申 請 程序:
- 填寫「華僑協會總會111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需請系主任簽名
- 繳交110學年度成績單、護照影本、僑居證件影本
-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書
- 自傳(至少1000字)
請於9/30前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姐,逾期歉難受理。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至國際處僑外組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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