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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公告: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

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僑生(不含一年級及研究生僑生)
2. 110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3.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4. 今年1217日(星期六)可以親自至台北領獎者

 

金額:
僑生獎學金 - 新台幣10,000
僑生助學金 新臺幣 5,000


日期:111930(星期五)


程序:
  1. 填寫「華僑協會總會111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需請系主任簽名
  2. 繳交110學年度成績單、護照影本、僑居證件影本
  3.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書
  4. 自傳(至少1000字)

 

請於9/30前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姐,逾期歉難受理。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至國際處僑外組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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