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校內報名至5/16截止)
申請資格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在校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 在該期間可出國進修者(請先行評估自身赴韓研習決心,含其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態度、南北韓可能發展情勢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現況等因素)
-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
- 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本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補助項目
- 免韓國語研修費用
- 提供宿舍(包含寒假,共6個月)
- 受獎期間每月生活費30萬韓元,各校待遇稍有不同,詳見附件二
紙本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並以長尾夾固定,國際處檢核後會正式裝訂寄出
- 報名表(附件四-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 韓國大學學校互惠語言研修獎學金申請表(附件三-請用電腦繕打後印出簽名)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
-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至教務處列印至111-1歷年成績單)
- 師長推薦信乙封(韓文或英文)
- 個人經歷與傑出表現之證明或說明
- 韓文或英文撰寫自傳、讀書計畫各乙篇
- 在校韓文成績80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
校內申請方式
請於2023年5月16日(二)前繳交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行政大樓2樓2004室),國際處將進行初審,擇優推薦1名至教育部複審。
教育部甄選時程
- 教育部複審112年6月上旬
- 甄選結果112年6月中旬
- 出國及受獎期間:112年9月至113年2月(6個月)
其他注意事項
- 通過教育部甄選獲選送者,僅具獎學金候選人資格,應於入學前取得分發學校入學許可及韓國入境簽證,始取得正式受獎資格。
- 放棄獎學金資格者,請於112年7月7日前,填妥「112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放棄聲明書」並掃描寄送我國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電郵信箱korea@mail.moe.gov.tw,俾辦理備取生遞補事宜。
- 詳餘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一甄選簡章。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