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公告】113學年度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大學部二年級至四年級僑生(不含一年級及研究生僑生);
2. 112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75分以上;
3. 113 學年度未獲其他單位濟助或獎學金,需繳交「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4. 113年11月24日(星期日)可以親自至台北領獎者。
✅金 額:
僑生獎學金 - 新台幣10,000元
僑生助學金 – 新臺幣 5,000元
✅截 止 日 期:113年9月23日(星期一)
✅申 請 程 序:
- 填寫「華僑協會總會113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申請表」或「助學金申請表」,需請系主任核章
- 繳交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護照影本、學生證影本;
- 申請助學金應提供清寒證明書;
- 自傳(至少1000字)
- 未領有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請於9/23(一)前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姐,逾期歉難受理。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請至國際處僑外組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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