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獎學金申請公告】113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大學部2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
  2. 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GPA2.92)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3.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請提供清寒證明。

         

金   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截止日期:113年9月30日(星期一)

 

申請程序:

  1. 填寫「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2. 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將以上文件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姊

 

申請表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