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公告】113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 大學部2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碩博生;
- 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GPA2.92)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 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 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請提供清寒證明。
✅金 額:每名新台幣5000元及獎狀乙張
✅截止日期:113年9月30日(星期一)
✅申請程序:
- 填寫「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 112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將以上文件送交僑外組慧清學姊
✅申請表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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