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公告】114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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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經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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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要求:學業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 或 班排名前 50%;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且 無不及格科目;不包含 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生。
✅ 申請截止日
📅 114 年 3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
📍 繳交地點:葉慧清學姐(逾期或資料不全者不受理)
✅ 申請文件
- 申請表(附件一)
- 學生證影本 或 在學證明
- 113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含 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須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 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 清寒證明文件(由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開立)
- 自傳 1 份
- 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 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獎學金金額與名額
- 總名額:50 名,每名 新臺幣 1 萬元 。
- 分配方式:泰北及緬甸僑生各 25 名,視申請人數、成績及經濟狀況調整。
✅ 審查程序
- 學校推薦:學校依資格及名額推薦並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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