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碩士班 |
| 授課語言 |
系所或學程提供足夠的英文授課課程,可滿足畢業需求 |
| 語言能力要求 |
未符合免附英語能力證明標準者,成績須達:
- 托福網路測驗iBT-TOEFL of 61,
- TOEFL ITP (Level 1) 543分以上及
Speaking Test 48分,
- 雅思測驗IELTS of 5.0,
- Duolingo 95 分以上
|
| 申請所需文件 |
- 推薦信二封
- 英文自傳一份
- 英文留學計畫書 (含研究計畫書) 一份
- 審查基本資料表
- 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例如:專業技能、教育經驗成就等)
- 英語測驗證書
|
| 系所聯絡人 |
劉先生
dk971355@mail.nsysu.edu.tw
+886-7-5252000 ext. 6607 |
| 系所網站 |
https://sat.nsysu.edu.tw/?Lang=zh-tw |
| 備註說明 |
◎研究領域 :1.電子 2.半導體 3.元件 4.控制 5.通訊 6.熱流 7.固體力學 8.設計製造 9.微奈米系統 10.材料科學與工程 11.高分子科學 12.化學與化工 13.光電子材料及元件
◎就學補助金核發與返還機制及畢業後服務說明 :
每位外籍生經通知錄取入學,應簽署並繳回「就補助金核發與返還及畢業後服務同意聲明」始完成報到程序, 「就學補助金 核發與返還及畢業後就服務同意聲明」內容說如下:
1. 就學二年期間,合作企業將提供每名外籍生補助金約計新臺幣 (以下同 )43萬元,包括:生活費每月 1萬 元、租屋費每月 3千元及兩年 期學雜費補助約計12萬元 ;另由本學院減免兩年期雜費約計 12萬元。
2. 外籍生於畢業 後應立即至合作企就服務少二年,倘若未能完成(包括非因不可抗力之素自行選擇終止學業或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被退等) 或畢業後未至合作企完成二年就服務,應於事件發生一週內返還就學期間已受領合作企業補助金總額之 50%(返還金額以 21.5萬元為上限 )予合作企業。
3. 若外籍生入學後發不可抗力的因素下須中止業,經本院查證屬實且獲合作企同意則無需返還在期間合作企業提供之就學補助金。
4. 外籍生畢業後已進入合作企服務但未滿二年,應依其之月數比例返還就學期間受領補助總額50%(返還金額以 21.5萬元為上限 );不滿 一個月者,以計。
外籍生就讀碩二期間可獲合作企業提供每月至多 40小時的工讀機會。
◎先進半導體封測研究所本國生 之畢業條件及補助金核發機制不適用於外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