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入臺證
請同學務必自行注意入臺證效期,建議自行安裝「倒數日 APP」作為提醒。
若需延期,請先向國際處申請在學證明電子檔;繳完學雜費後才可申請在學證明。取得文件後,請自行至移民署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入臺證延期。
入臺證逾期裁罰
- 罰金新臺幣 $2,000 - $10,000
- 強制出境
- 管制入境
資料來源:內政部法規資料
首次來臺入臺證辦理
首次來臺入臺證由學校代辦,請備妥下列文件:
電子檔寄送:oia.degree2@mail.nsysu.edu.tw
相關問題詢問:07-5252000 #2244,僑外生與陸生事務組陸生承辦人。
單次證換多次證、多次證延期申請、多次證資料更正
離臺申請
學生本人請親自至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臨櫃辦理。
辦理地點:內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陸務科
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 6 號 5 樓
電話:07-715-1660 #1 或 #9
家屬入臺探親申請
學生本人請親自至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臨櫃辦理。
辦理地點:海基會與內政部移民署高雄市第一服務站
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 6 號 5 樓(移民署)、6 樓(海基會)
電話:07-715-1660 #1 或 #9(移民署);07-2135245(海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