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東莞同鄉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
凡本會會員或其子女之國中以上學生,學年度成績無任何一學科不及格,並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 申請人年滿18歲者須為本會會員(未入會者請於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申請)。申請人未滿18歲者,需其父母任一方為本會東莞籍會員。(東莞市籍在台就讀學生及僑生不在此限,但需附籍貫證明。)
(二)申請人包括就讀經政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大)、高中(高職)及國中學校之日間部及夜間部(進修推廣部)正式生,以及就讀經政府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研究生(但博士班修業逾5年、碩士班修業逾3年、領有公費補助及就讀在職專班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人學業成績總平均90分以上或A等,得申請甲種獎學金、80分以上或B等,得申請乙種獎學金、75分以上或C等,得申請丙種獎學金。
✅名額:研究所10名,大學生20名,高中生10名,國中生10名。
✅金額:
等級 |
研究所 博士班 |
研究所 博士班 |
大學(五專4~5年級) |
高中(五專1~3年級) |
國中 |
甲種 |
6000 |
5500 |
5000 |
4000 |
3500 |
乙種 |
5000 |
4500 |
4000 |
3000 |
2500 |
丙種 |
4500 |
4000 |
3500 |
2500 |
2000 |
✅截止日期: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
✅申請文件:
(一) 填具「申請書」乙份隨函附寄,如不敷用可自行影印或上網下載。
(二)學校正式成績單(上下學期)正本乙份(影本不收)。
(三)申請人身分證明影本乙份
(四)祖籍證明文件(如需可到僑外組申請證明)
✅ 申請須知
(一)請依申請文件順序排序,掛號郵寄至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5樓D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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