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校

請於離臺前完成離校手續;若須提早離校,請預留國際處與移民署辦理時間。

離校手續

國際處將於學期結束前 1 個月提供離校手續辦理說明及手續單。如必須提前 1 個月以上離開,請於離臺前兩週至國際事務處領取手續單辦理。

  1. 各學院/系所辦公室

    請至所屬學院或系所辦公室核章。

  2. 圖書館 3F 櫃檯

    繳還所借圖書並結清缺繳滯還金。

  3. 車輛管理委員會

    辦理位置
    行政大樓 1F

    辦理事項
    結清違規處理費。

  4. 宿舍管理處及宿舍服務中心

    繳還宿舍鑰匙及感應器,並結清電費。

    注意:離開宿舍時請清理房間並帶走所有私人物品,不可將垃圾、床墊等物品留在房內。

  5. 國際事務處(最後一關)

    完成線上問卷,並郵寄兩張臺灣/中山生活照。

提早離校

如需提早離開校園,請先與接待系所及教授取得共識並確認離臺時間。

請於離臺前兩週向國際處報備,以便通知臺灣移民署;須待移民署同意備查後才能搭機離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