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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公告】115年度僑委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在學二年級以上僑生/港澳生,延畢含研究所碩博士;大學部一年級及研究所一年級僑生均不得申請,除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僑生得以申請。

2. 113學年度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

3. 未領取僑委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4.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

5. 若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弟、清寒家庭,請附證明。

 

申請方式:

11536日前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資料(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上傳相關證件資料至本校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LdYHhPU1RV5Ws2ZN6) 

*需填寫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及本校Google表單,方視為完成申請程序;若缺一,則視為未完成申請。

 

應繳資料:

1. 申請表1份(匯出申請表,紙本簽名後繳交至僑外組僑生承辦人慧清學姊)

2. 113學年度歷年成績表1份(需到教務處註冊組列印紙本,若加註 "班排"為佳。

3. 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僅需上傳至Google表單,不用印紙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僅需上傳至Google表單,不用印紙本)

5.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僅需上傳至Google表單,不用印紙本)

6. 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或清寒證明。(若有請上傳,無則免)

 

詳情請參閱「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獎項一覽表」及「學生報名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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