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年度本校西灣領航計畫獎助核定學生名單

提醒事項
1. 請確認所核定之獎助計畫來源及獎助金額。
2. 公告後仍需取得正式入學許可,
實際赴海外當地完成研修,始得受領獎助。
3. 交換如有變動,譬如一學年改為一學期,依最終入學許可核定研修月數核發獎助金額;取消出國研修計畫,務必提前告知國際處交換及獎助承辦人。
4. 倘若交換一學期欲延長至一學年,學生須主動提出申請,聯繫兩校國際處及所屬系所,經三方同意後,始得延長交換。延長交換的獎助金須俟返國後,達成獎助義務後受領獎助金。
5. 獲獎生須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出國前、出國期間及返國後各階段獎助義務,詳閱國際處網頁(連結)

6. 部分113年學海飛颺獎助生可能會調整經費來源,獎助資格及權益不變。俟教育部5月底公布結果,如有變動國際處將另行寄信通知。
7. 本處保有獎助生之獲獎助計畫來源調整之權限。

 

出國獎助承辦人:學生交換事務組張小姐Eileen(行政大樓2樓2004室)
Email: oia.exchange2@mail.nsysu.edu.tw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