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證
外國學生如欲在臺灣工作(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需依規定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一律由線上申辦)。
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
若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證,即受僱為他人工作者,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以下之罰鍰,並可能喪失居留資格,需立即出境。
於上學期(秋季)申請者,工作許可證之期限至次學期3月31日止,於下學期(春季)申請者,工作許可證之期限至同年9月30日止;
惟跨學期或學年度申請工作證,檢附已註冊證明或在學證明者,不受前述申請期間限制,許可期間最長為6個月。
工作許可:首次申請、許可期間到期者,請選擇此申請類別。
補發許可:許可期間未到期但遺失許可,請選此申請類別,並檢具說明上傳。
申請工作證: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StdIndexPage
**自109年1月1日起,勞動部不再寄送工作證紙卡,請自行登入系統下載工作證。
操作手冊 USER GUIDE - NSYSU WORK PERMIT ONLINE APPLICATION
詳細規定請參詳網頁: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p.aspx?n=99329239A3FBA2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