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訊為提供中國籍訪問生來校申請資訊,非中國籍學生請切換為英文版本內容。
確認來校時間
訪問學生需由本校教師同意接待後,始得申請。
請先取得本校教師之同意(查詢系所師資)
接待系所(教師)送出系所簽核表
老師同意後,接待系所(教師)送出系所簽核表完成校內作業
系所簽核表:(下載)
至線上申請系統完成報名
(中國學生請用中文版申請;非中國學生,請切換英文版完成申請)
上傳文件:
- 2吋白底大頭照片電子檔jpg -照片範例(點此)
- 大陸地區身分證正反面彩色掃描檔 jpg
- 近三個月開立之在學證明(需有校方戳章) jpg
- 近三個月開立之成績單(需有校方戳章) jpg
- 緊急事件授權同意書 jpg
- 行政費繳費收據
*依據本校境外學生來校訪問實施辦法之第七條規定:「來校訪問境外學生,除本校姊妹校交換生外,均需繳交行政費新臺幣三千元或美金一百元。因故放棄來校訪問者,一律不予退還行政費。」
繳費系統操作手冊>>>
繳費系統網址>>>
耐心等候中山大學發出相關文件
中山大學會於申請截止後約一至二個月發放邀請函、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入臺證等4項文件,拿到入臺證後才確定可以來臺,請勿過早訂機票。
來臺時須攜帶:入臺證(彩色列印)、返程機票證明、保險證明(含完整保單內容)、檢驗合格之健康檢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