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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台證介紹

入臺證全名為「入出境許可證」,是由臺灣移民署所核發各位許可進入臺灣的重要證件。同學持入臺證及往返機票,可在指定期間入境及出境。「入出境許可證」僅限於入出境一次,故若同學需要中途離開臺灣時,須向國際處事先申請,否則出境後入臺證即失效。

注意:入臺證僅入境灣時海關蓋章者正本,入境臺灣後若因故遺失需向國際處申請補發,自行列印者不生效用。

 

學期間中途離境

學期過程如需中途離境,需離開臺灣幾天後再回來就讀,須向國際處提出申請入臺證加簽手續。

申請加簽需準備以下文件,並於離臺前兩週向本校國際處申請:

1. 返鄉申請書 (確定離臺及返臺日期後向國際處提出請)

2. 新臺幣600元+手續費20元

3. 移民署核定後,即可在指定日期拿著原本的入台證離境

4. 國際處會email移民署新核發的入台證,請列印下來於指定日期攜帶入境

 

提前離校

若在期末考試之前提早離開臺灣,會導致課程評分可能不完全。若您真的必須要提早離開校園,請在學期初就通知修課老師,並取得修課教師的同意。由於最後的成績需要修課教師提供,若沒有完成課程要求,可能會導致成績單上的成績不合格。另外,不論事先計畫或是非不得已有重大事項需要提早離校,請至少於離臺前兩週至國際處報備以通知臺灣移民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