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僑生留台工作相關事項
(貳)僑生畢業後留台工作相關事宜
(一)僑生留在台灣工作的方式: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申請
外國人在臺取得大學學士(含)以上學位並經勞動部審核累計點數滿70點,即符合資格。
註:雇主也需符合勞動部相關規定,方可以評點制聘雇僑生,因此請僑生多加留意
附:
2. 評點制摘要
(二)工作證申請
1. 工作證必須要以公司的名義向勞動部申請
僑生畢業後須先找到聘僱公司,並由公司幫你申請工作證,並非符合70點的評點就可自行申請工作證。
2. 領取畢證書後方可申請工作證
若學生於延畢期間找到工作,仍需先完成畢業程序並取得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畢業後留臺。
3. 申請工作證程序:
由雇主檢附申請書與相關文件,向勞動部提交申請(可郵寄、綫上申請或親自送件)
註:若是雇主以公司名義提供相關文件,由受雇人送件亦可
4. 申請工作證應準備的相關文件:
請參閲勞動部服務網
若確定要留台工作,建議先瞭解申請工作證的要求和程序,以便找到適合的工作後可以按時完成申請。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