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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居留相關事宜

外僑居留證申請(非港澳僑生適用)

需先至2樓外交部高雄辦事處申請「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7天後再至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辦理居留簽證,請繳附下列表件:

(一) 填繳「簽證申請表」1份、黏貼6個月內2吋彩色白底照片2張;

(二) 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影本(基本資料頁及入境章戳頁各1份);

(三) 學生證正本(驗畢後退還)、僑外組開身分證明;

(四) 海外聯招會分發書正本、影本各1份(證明僑生身份用)

(五) 繳交「外籍人士健康檢查報告」(由負責同學統一帶領前往高雄醫學院體檢,攜帶護照及2吋彩色照片2張,費用女生1620元、男生1520元);

(六) 簽證費新台幣3000元正

應於入境後15日內辦理外僑居留證(ARC),需本人親自辦理,請附下列表件:

(一)辦理方式:綫上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lang=zh

(二)領件地點: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

(三)應準備文件:

1. 錄取通知書

2. 6個月內4.5*3.5公分彩色照片

3. 護照及「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正本、影本各1份

4. 海外聯招會分發書正本、影本各1份(證明僑生身份用)

(四)費用:新台幣500元正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申請(港澳僑生適用)

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境證入境之港澳學生、在台原無戶籍僑生申請臺灣地區居留證及延期注意事項。

(一)辦理方式:綫上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lang=zh

(二)領件地點: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

(三)應準備文件:

1. 正面彩色脫帽照片一張(同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

2. 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掃描檔(彩色)

3. 護照掃描檔(彩色)

4. 入境許可證正本(事由為僑生升學)

5. 香港或澳門身份確認書

6. 海外聯招會分發通知

7. 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 1 份(前往指定醫院體檢)

8. 澳門地區警察紀錄證明書 1 份(三個月內有效) (未滿20 歲免附)

9. 在學證明 (僑外組個別開立)

(四)費用:新台幣2600元正(含三年期多次出入境證)

居留證延期

(一)辦理時間:居留期限(Date of expiry)到期前三個月可綫上申辦延期居留

(二)辦理方式:綫上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lang=zh

(三)領件地點: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

(四)應準備文件(以pdf檔繳交):

1. 居留證掃描檔

2. 護照掃描檔

3.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教務處加蓋註冊章或前往僑外組申請)

4. 符合規格的大頭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5. 繳費證明(可至注冊系統下載)

***以上文件需要彩色版

(五)費用:新臺幣500元(延期一年)

(六)注意事項:若居留證在境外逾期,則需要重新辦理居留簽證後再辦理新的居留證,因此若是寒暑假會長時間離境則需要注意居留期限,並提早辦理延期居留

更多詳情,請參考内政部移民署學生綫上申辦居留證系統

(一)領件地點: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

(二)辦理方式:綫上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lang=zh

(三)應準備文件(以pdf檔繳交):

1. 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正本

2.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教務處加蓋註冊章或前往僑外組申請)

3. 委託書(本人申請免付)

4. 繳費證明(可至注冊系統下載)

(三)費用:新臺幣300元

(四)核辦天數:3個工作天

僑生出入境及離境事宜

一、若居留證左上角“外僑居留證”字樣旁有註記紅色【MULTIPLE RE-ENTRY PERMIT】,持有效期限6個月以上護照正本及效期內居留證可直接入出境

二、應隨身攜帶護照影本、外僑居留證或居留出入境證

可直接出入境

1. 僑生:離校手續完成後可直接離境,有特殊留臺需求請先至移民署申請延後出境(短期內不須另外付費)。

2. 港澳生:離校手續完成後須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並於領證後10日內出境(居留證於辦理單次出境證時繳回)。若急需返港,可先持居留證出境,返港後再向香港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繳回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正本並轉交移民署作廢(攜帶居留證、畢業證明及紙本說明書)。如持居留證出境後未繳回,將無法再申請短期停留證件或觀光停留證件入境臺灣。

3. 畢業僑生及港澳生可持畢業證書至移民署辦理覓職居留延期(僑生至多可留臺兩年,港澳生一年)。

僑生:完成休退學手續後請至移民署辦理出境手續(註銷居留證),並於10日內離境。

港澳生:須先至移民署辦理單次出境證,領證後於10日內離境。

居留證遺失補發

(一)領件地點:高雄市第一服務站(移民署)

(二)申請補發方式:綫上申辦 (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lang=zh

(三)應準備文件(以pdf檔繳交):

1. 護照

2.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至教務處加蓋註冊章或前往僑外組申請)

3. 報案單(如有)

(三)補發費用:新臺幣500元

(四)核辦天數:10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補件)

(五)注意事項:

1. 新證件於 10 個工作天後領取(不含例假日及補件),並且效期與原居留出入境證相同。

2. 領件時需出示收據證明。

3. 若是居留證在境外遺失,免簽國家可先進行綫上申辦補發,並以免簽入境,之後再到移民署領取新的居留證。而非免簽國家則需要重新申請居留簽證,並重新辦理居留證(程序同新生初次來臺)

逾期罰款

逾期天數

罰鍰(新台幣)

10日以下 10,000
11~30 20,000
31~60 30,000
61~90 40,000
91日以上 50,000

1. 未依規定期限申請外僑居留證,於裁罰時,應同時於處分書內訂期限令其補辦手續,仍未依限辦理者,得繼續處罰。

2. 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處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證。

3. 逾期居留滿30日以上者,不得重辦居留證,須繳納罰鍰後出境,重新申請簽證入境後重辦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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